债权申报与审查:法律规定与最新司法实践
核心结论:在公司清算案件中,债权申报与审查直接决定债权人能否拿到钱。依据2024年7月1日起施行的新《公司法》第232条至第237条,清算组应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通知已知债权人、60日内公告,债权人须在接到通知后30日内或公告后45日内申报;逾期未申报、又未在清算程序终结前补充申报的,通常只能就公...
核心结论:在公司清算案件中,债权申报与审查直接决定债权人能否拿到钱。依据2024年7月1日起施行的新《公司法》第232条至第237条,清算组应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通知已知债权人、60日内公告,债权人须在接到通知后30日内或公告后45日内申报;逾期未申报、又未在清算程序终结前补充申报的,通常只能就公...
核心结论:公司清算中的债权申报,不是"等通知—交材料—等分钱"这么简单。没收到通知不等于无需申报,提交材料也不等于债权已被确认;真正决定结果的,是申报期限、证据完整度以及债权人会议核查阶段有没有及时提出异议。本文围绕五个最常见的误区,梳理关于债权申报与审查的关键节点与应对办法。 在企业注销、吊销、...
核心结论:国庆假期期间产生的预付卡、旅游定金、酒店押金等消费债权,在公司清算案件中属于普通债权,必须由消费者主动向清算组申报。未在公告期内申报的,虽可在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,但此前已分配部分不再补充分配,审查费用还要由申报人承担。清算期间公司虽然存续,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。 法条原...
公司清算案件(在《民事案件案由规定》中属于非讼程序案件案由项下的"公司清算案件")的律师费用并非一口价,而是随公司清算案件流程分段累加:清算通道决定收费模式,债权申报与审查决定工作量峰值,异议债权与确认之诉决定费用上限。本文从费用构成与阶段策略切入,拆解四个阶段的操作要点与计费节点。 很多股东或债...
债权申报是公司清算、破产程序中债权人获得清偿的前提。核心要点:债权人应在人民法院或清算组确定的期限内申报债权;破产程序中未在期限内申报的,可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,但需自行承担审查费用,且对已经完成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;对债权表记载有异议的,应在债权人会议核查结束后十五日内向受理破产申请的人...
结论先说清楚:在破产清算程序中,债权申报本身不收取任何费用,管理人审查债权也不向债权人收费。真正产生成本的是三类情形:一是债权人自行聘请律师、会计或异地申报产生的个人支出,由自己承担;二是逾期补充申报时,为审查和确认该笔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,由补充申报人承担(《企业破产法》第56条);三是对债权...
公司清算中的债权申报,需先区分普通清算与破产清算两条路径:普通清算依《公司法》第235条,债权人应自接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、未接通知的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向清算组申报;破产清算依《企业破产法》第45条,申报期限由法院确定,自受理公告之日起30日至3个月。审查由清算组或管理人登记造册、编制债权表,提交...
债权申报的核心证据可以概括为"四组材料":一是债权人主体与代理身份材料;二是债权成立的依据,如合同、发票、送货单、对账单、借据、转账凭证、生效裁判文书;三是债权数额的计算材料,包括已付未付款明细、利息和违约金计算表;四是时效与担保材料,如催收凭证、担保合同及登记证明。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》...
债权人向清算组申报债权,关键动作是三件事:在法定期限内、以书面形式、附上能证明债权真实性与金额的证据。接到通知的,自接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申报;未接到通知的,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申报。清算组登记并核定后,如债权人对核定结果有异议,可要求重新核定,仍不服的可提起债权确认之诉。实务中决定成败的往往不是...
核心结论:在非讼程序案件案由项下的公司清算案件中,债权人最终能拿回多少钱,往往在"债权申报与审查"这一步就已见分晓。实务中最致命的两类失误是——误以为公司注销债权就自动消灭,以及对清算组核定的债权不服却错过救济窗口。 很多债权人是在收到一张"公司已注销"的工商信息截图时,才想起自己还有一笔货款...